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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跨地区就业、旅游和探亲的增加,异地就医的需求也日益增加. 以往,由于参保人员没有事先准备并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,导致无法直接结算.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急诊管理系统山东省近年来不断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,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.
山东省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体系可以概括为以下七个关键词:简、通、消、放、降、惠、提. 具体来说,这七个关键词分别代表了政策的主要内容.
新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. 根据规定,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人员如有突发的异地就医需求,可以补办备案。对于异地长期居住补办备案的参保人员,备案起始日期可以往前提前5天. 也就是说,参保人员在门诊结算前或住院5天内补办备案,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. 对于临时外出就医补办备案的参保人员,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,只要在结算前完成补办备案,就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. 如果自费结算后才补办备案,可以按参保地规定进行手工报销。
对于跨省急诊抢救就医的参保人员,往往无法及时办理备案. 为解决这一问题,新政策规定,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如实上传“门诊急诊转诊标志”或住院类型选择“急诊住院”,参保人员结算时视同已经备案,按照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待遇标准进行直接结算,减轻参保人员突发就医时的经济负担.
此外,参保人员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,在填写《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》后,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如实上传参保人员信息,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,提高就医便利性。
通过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,山东省旨在提升参保人员的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,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,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、高效的就医服务. .